《 (略) 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蓝线规划”)于2024 (略) 人民政府批复,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
一、批准文件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益政函〔2024〕85号)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为《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 231.68平方公里,包括主城区和东部片区。
(二)规划期限
充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河流水系蓝线规划
根据《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略) 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优化)》和相关规划划定河流水系蓝线,最终确定中心城区内河流水系蓝线保护面积为497.19公顷。
(四)水库蓝线规划
根据《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略) 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优化)》和相关规划划定水库蓝线,最终确定中心城区内水库蓝线保护面积为329.06公顷。
(五)景观水体蓝线规划
根据《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略) 山体水体保护规划(优化)》和相关规划划定景观水体蓝线范围,最终确定中心城区内景观水体蓝线保护面积为15.69公顷。
(六)排洪渠蓝线规划
其他排洪渠参照白马山渠方式,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地形测量数据”和相关规划划定排洪渠蓝线,最终确定中心城区内排洪渠(明渠)保护面积为6.44公顷。暗渠不具体划定保护面积,应保障其过水断面,不影响其排洪功能。
(七)蓝线总体规划
本次规划划定对象主要包括资江、志溪河、清溪河等5条河流,蓝线划定面积497.19公顷;梓山湖等5座水库,蓝线划定面积329.06公顷;秀峰湖、马良湖等3处景观水体,蓝线划定面积15.69公顷、白马山渠等4条排洪渠,蓝线划定面积6.44公顷。
三、主要图纸
见附件2
附件:1.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益政函〔2024】85号).docx
2.《 (略) 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21—2035年)》主要图纸.docx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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