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
拍卖出让公告
长土拍(工)告字[2023]24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工)-086 | 煤山镇2023年煤山村1号地块 | 煤山镇煤山村 | 18130 | 工业(标准厂房(农副食品加工业)) | ≥1.2 | ≥35% | ≤10% | ≥220 | 50 | 1045 | 209 |
2023(工)-087 | 和平镇丰源矿1-1号地块 | 和平镇长安村、横涧村 | 71976 | 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2.0 | ≥40% | ≤10% | ≥500 | 50 | 4319 | 864 |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长兴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本次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报名时间:
(一) 报名时间:**日上午12:00至**日下午16:00。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下午16:00前。
(三)拍卖时间:2023(工)-086 **日上午09:00
2023(工)-087 **日上午09:30
五、竞得者必须与宗地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样板及内容已上传附件,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宗地相关资料,可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七、咨询方式: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权益科(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3号商务楼1306室)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572-*。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 (略) 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2-*。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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