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省级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省级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1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略) 交通运输厅 以《关于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衡昔高速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衡昔高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赵县、高邑县。 2.1.2 项目概况 彭廉 I 线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 线 N80 小号侧,止于彭廉 I 线 N83 小号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821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比原线路长521m。将 N80-N82 拆除,拆除长度 1.3km。 彭廉 II线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I 线 N064 小号侧,止于彭廉 II 线 N067 大号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1.628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不变。将 N064-N067 拆除,拆除长度 1.628km。 2.1.3 工程规模 彭廉 I 线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 线 N80 小号侧,止于彭廉 I 线 N83 小号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821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比原线路长521m。将 N80-N82 拆除,拆除长度 1.3km。 迁改处彭廉 I 线地线现状两侧均为 GJ-80;改造后 XN80-XN82+3之间架设为2根72 芯OPGW 光缆,本工程在 XN80、XN82+3 各预留2个接头盒。 额定电压:500kV。 导线型号:4×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迁改后新建段两侧地线均改为72芯OPGW光缆。 回路数:单回路。 污秽区:e级。 线路经过地区:平地100%。 基本设计风速:29m/s(10m高)。 设计覆冰厚度:导线5mm,地线10mm。 新建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XN80 塔型:500-KD21D-J3 呼高:27, 塔号:XN81 塔型:500-KD21D-ZB1 呼高:42, 塔号:XN82 塔型:500-KD21D-J4 呼高:24, 塔号:XN82+1 塔型:500-KD21D-ZB2 呼高:36, 塔号:XN82+2 塔型:500-KD21D-ZB2 呼高:36, 塔号:XN82+3 塔型:500-KD21D-J2 呼高:21。 新建单回路耐张塔 3 基, 单回路直线塔 3 基。 拆除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N80 塔型:ZB1- Ⅱ 呼高:39, 塔号:N81 塔型:ZB1- Ⅱ 呼高:33, 塔号:N82 塔型:ZB2 呼高:39。 拆除单回路直线塔 3 基。 彭廉 II线工程: 本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I 线 N064 小号侧,止于彭廉 II 线 N067 大号 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628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不变。将 N064-N067 拆除,拆除长度 1.628km。 迁改处彭廉II线地线现状一侧为JLB40- 150,一侧为 OPGW-2 光缆;改造后XN64-XN67 之间架设为2根72芯OPGW光缆,本工程在 XN064、XN067 各预留 2 个接头盒。 额定电压:500kV。 导线型号:4×JL/G1A-400/35 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迁改后新建段两侧地线均改为 72 芯 OPGW 光缆。 回路数:单回路。 污秽区:e 级。 线路经过地区:平地 100%。 基本设计风速:29m/s(10m 高)。 设计覆冰厚度:导线 5mm,地线 10mm。 新建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XN64 塔型:500-KD21D-J1 呼高:27, 塔号:XN65 塔型:500-KD21D-ZBK 呼高:51, 塔号:XN66 塔型:500-KD21D-ZB3 呼高:45, 塔号:XN67 塔型:500-KD21D-J1 呼高:24。 新建单回路耐张塔 2 基, 单回路直线塔 2 基。 拆除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N64 塔型:ZB2 呼高:36, 塔号:N65 塔型:ZB1 呼高:36, 塔号:N66 塔型:ZB1 呼高:33, 塔号:N67 塔型:ZB2n 呼高:33。 拆除单回路直线塔 4 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2)本项目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形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7: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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