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WQRMYY-ZBB-2024-025
二、项目名称:博 (略)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湖东南路1900号新纪元商务广场
(成交)价:1.75万元/年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博 (略)
地址: (略) 博望区*跃路与新沙路交叉口东南方向550米
项目负责人:徐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5-*
公告期限:**日至**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博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博望区*跃路与新沙路交叉口东南方向550米 联系电话:0555-*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相关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成交人)的依据。
(略) 博 (略) 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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