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机场DVOR/DME及仪表着*系统更新项目安装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汉中机场DVOR/DME及仪表着*系统更新项目安装工程已由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以 《关于汉中机场 DVOR/DME台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北局函〔2023〕123号文件)、《关于汉中机场更新仪表着*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北局函〔2023〕1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部机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西部机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中机场DVOR/DME及仪表着*系统更新项目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0748-2442CA6023DJ/01
2.3招标范围:
DVOR/DME台设备更新工程:更新机场 DVOR/DME台,配套进行导航台的机房及消防、暖通、电气、弱电、安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新建全向信标/测距仪台的导航集中监控系统,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更新仪表着*系统工程项目:更新机场仪表着*系统、下滑台加装DME台,配套进行导航台的机房及消防、暖通、电气、弱电、安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新建航向台、下滑台的导航集中监控系统,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汉中城固机场。
2.5 计划工期:
DVOR/DME台设备更新工程:合同签订后设备在24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及验收,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更新仪表着*系统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设备在24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及验收,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不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 09:00:00至 **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 09:00:00至 **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雁塔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D座2802室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 09:00:00至 **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00,地点为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无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西部机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 (略) | |
地 址: | / | 地 址: | (略) 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王依然 | 联 系 人: | 张少辉 | |
电 话: | * | 电 话: | 029-* | |
传 真: | / | 传 真: | 029-*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tp://** | |
网 址: | / | 网 址: | http://**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异议联系人: | 王依然 | 异议联系电话: | * |
日期:** 16:00:00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