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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院党委办公室监督下及法律顾问刘国辉律师指导下,示范推广科于**日组织新科851玉米品种使用权议价谈判转让会议。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对新科851玉米品种使用权议价谈判转让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企业:安徽 (略)
成交价格:入门费(固定费用)人民币*佰万元整 (小写:¥*.00元),另外每推广销售一公斤玉米杂交种提成*元整(小写:¥1.00元)。
许可范围:该品种国家审定许可推广区域内。
许可期限:品种使用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撤销审定止。
本次 (略) (略) 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公示。
公示自**日起,公示期15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有异议,应提交实名书面材料,由院党委办公室、示范推广科受理。
联系电话:0373-*,0373-*。
(略)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