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索县亚拉镇G317线至羌波多村通畅项目、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至巴格朵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永纳库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超父塘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瓦多改村公路工程五个项目环保专项验收比选招标公告

西藏 - 那曲 招标公告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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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 .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索县亚拉镇G317线至羌波多村通畅项目、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至巴格朵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永纳库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超父塘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瓦多改村公路工程五个项目环保专项验收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索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索县亚拉镇G317线至羌波多村通畅项目、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至巴格朵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永纳库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超父塘村公路工程、G317线至瓦多改村公路工程五个项目环保专项验收

2.2比选编号:WGXMHBYS-CHUANJL2024;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标段划分:

一、G317线至超父塘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3.1938公里,本工程起点位于G317线K1759+100附近,终点为超父塘村。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宽为3.5米,土路肩宽2×0.5米,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工程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技术》( JTG B01-2014)要求;

二、G317线至瓦多改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3.72公里,本工程起点位于G317线日曲朵村路口,终点为瓦多改村。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设计宽度为4.5米,行车道宽为3.5米,土路肩宽2×0.5米,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工程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技术》( JTG B01-2014)要求;

三、G317线至永纳库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9.7177公里;本工程起点位于G317线K1759+500附近桑木卡村村口,终点强雄村。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宽为3.5米,土路肩宽2×0.5米,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工程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技术》( JTG B01-2014)要求;

四、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至巴格朵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10.162公里(其中断链长31.715米),本工程起点位于G317线K1752+800处,途经乡庆达村,终点为巴格朵村。同意路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肩宽2x0.25米硬化路肩,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I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局部地质复杂、工程艰巨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五、那曲地区索县亚拉镇G317线至羌波多村通畅项目路线全长8.456公里,本工程起点位于G317线K1785+950处,终点为羌波多村。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肩宽2X0.5米土路肩,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局部地质复杂、工程艰巨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部分技术指标,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国家资金,资金已到位;

2.5建设地点:索县境内;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7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满足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需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2.8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季度报告、总结报告以及相关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记录表等文件资料;协助招标人准备验收所需的监测材料并配合竣工环境专项验收工作完成。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以取得专项批复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批复验收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比选申请;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3.9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的,请与**日至** 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四川巨伦 (略) 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

(3)类似项目业绩;

(4)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5)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索县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巨伦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祥云华府31栋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

四川巨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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