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体系运行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 延安 招标公告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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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体系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XCT-303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体系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1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体系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15,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115,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化运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115,400.00 11,115,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体系运行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 (略) 生态环境自动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体系运行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报名前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报名前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提供供应商企业性质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办理地址: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CA 锁企业信息绑定在 1 号服务窗口(7 号楼 2 楼大厅)办理,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进行备案登记;

3.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为民服务中心 7 号楼二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地址: (略) 宝塔区嘉岭大厦B座7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浩

电话:*

华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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