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 - 鞍山 中标结果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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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略) 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071-001-01

二、合同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4-*-00071         

四、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 (略) 海州管理区文化街2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辽宁昕田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光荣街1栋1层S7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略) 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米面,豆油,杂粮,干杂调料,禽蛋类,蔬菜瓜果类,肉类,家禽,水产,冷冻产品,其他农副产品及牛奶、面包、八宝粥、香肠等食堂食材。

履约要求: 1、采购人需提前一天根据实际情况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斤、袋、箱等为计量单位)、送货时间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按照采购人的实际要求保质保量将货 (略) 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配送服务的相关人员(需具有健康证)及车辆。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3、供货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搬运并摆放整齐。因供货商违反采购人的管理而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商承担责任。 4、食材卸货后,由采购人安排专职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及验收,并签字确认,作为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 5、采购人对配送不合格的食材或配送错误的食材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履约期限: 遵照合同及采购人要求。

履约地点: (略) 特殊教育学校。

七、验收日期: **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强 王强 吕航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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