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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客运中心宾馆楼房产经营权招租项目现已具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租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缙云客运中心宾馆楼房产经营权招租项目
二、招标单位:缙云县 (略)
三、项目概况:出租宾馆楼房产地点、数量、范围:地处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28号客运中心宾馆楼(原金都宾馆)一层大厅、三层至七层房产及电梯等设施(包括楼顶电梯机房,不包括宾馆楼顶广告位,但允许承租方在楼顶设一块自用广告),房产内的楼梯为招标单位和承租方共用,出租房产只能用作办公和宾馆经营。经营权承租租期三年,自**日起至**日止。业主设定的最低限价为*元/年,承租金不得低于业主设定的最低限价,价高者得。
四、承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日至**日租金在签约时付清;**日至**日租金在**日前付清;**日至**日租金在**日前付清。
五、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开标时以现金缴纳)。
六、投标须知:
1、投标申请人条件: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资料:企业法人代表(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带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本项目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个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截止时间:**日17时正;
八、报名地点:丽水一隆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
九、本公告在缙云县 (略) 公告栏张贴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8-*、*(*)
缙云县 (略)
丽水一隆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