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 徐州 招标公告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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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政府采购开标室
预算金额 ¥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信和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广山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龙区文治巷5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信和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JSZC-*-XHGC-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HGC-G2024-0002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0万元

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食材采购,具体祥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 (略)

质疑接收人:周惠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云龙区文治巷5号3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dd8f-4097-8557-c3f294a364c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

单位地址: (略) 广山路1号

联系人:胡楠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文治巷5号三楼

联系人:周惠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

电话:0516-*


附件: (略) 公安局云龙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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