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榆阳区学生后勤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榆阳区 | 公告时间 | **日 23: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锁自行免费下载 |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开标302室(不见面开标) | ||
预算金额 | ¥5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榆阳区学生后勤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榆阳区东沙金沙路3号榆阳区教育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榆阳区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2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2-* |
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锁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YZFCG(2024)47号
项目名称: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0,1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5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5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制服 | 第一标段 | 3,92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520.00 | 470,5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2(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2):
合同包预算金额:467,6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7,6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制服 | 第二标段 | 3,897(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67,640.00 | 467,6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3(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3):
合同包预算金额:458,5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8,5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制服 | 第三标段 | 3,82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58,520.00 | 458,5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4(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4):
合同包预算金额:495,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5,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制服 | 第四标段 | 4,13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95,600.00 | 495,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5(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5):
合同包预算金额:497,0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7,0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制服 | 第五标段 | 4,14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97,040.00 | 497,04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6(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6):
合同包预算金额:483,1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3,1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制服 | 第六标段 | 4,02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83,120.00 | 483,1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7(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7):
合同包预算金额:483,4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3,4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7-1 | 制服 | 第七标段 | 4,029(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83,480.00 | 483,4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8(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8):
合同包预算金额:448,4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8,4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8-1 | 制服 | 第八标段 | 3,20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48,420.00 | 448,4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9(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9):
合同包预算金额:491,6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1,6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9-1 | 制服 | 第九标段 | 3,51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91,680.00 | 491,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10(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0):
合同包预算金额:458,2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8,2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0-1 | 制服 | 第十标段 | 3,27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58,220.00 | 458,2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合同包11(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1):
合同包预算金额:445,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5,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1 | 制服 | 第十一标段 | 3,18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45,900.00 | 445,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3(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4(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5(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6(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7(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8(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9(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10(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11(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2(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3(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4(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5(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6(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7(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8(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9(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9)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10(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合同包11(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N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合法授权: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商业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3.8.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函。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锁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开标302室(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供应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签到、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6、CA锁购买: (略) 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8、同一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名称: (略) 榆阳区学生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榆阳区东沙金沙路3号榆阳区教育中心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榆阳区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25
联系方式:0912-*
项目联系人: (略) 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略) 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