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根据《 (略) 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珠发改能源〔2023〕51号)和《 (略) 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珠发改能源〔2023〕4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局组织遴选7-10家充电运营商供小区管理单位自主选择,参与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管”建设工作,现邀请资质优、信誉佳、专业强的充电运营商参加遴选。
一、基本条件
参与遴选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应具备相应技术实力、人员保障、安全管理、案例经验等条件(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运营商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按模板要求(附件3)提供将相关佐证资料,*@*ttp://**,逾期不予受理。
(二)综合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组建评审小组,从符合基本条件的运营商中遴选7-10家企业,供小区管理单位自主选择,参与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管”建设工作。
(三)公示公告。市发展改革局将遴选的运营商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公告。
三、其它要求
企业自愿提供相关材料,并承诺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企业为其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其撤除遴选名单。
附件:1. (略) 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运营商遴选条件
2. (略) 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运营商遴选申报表
3. (略) 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运营商遴选相关材料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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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思瑾,联系电话: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