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 (略) 完成残值评估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 (略) 回收报废资产, (略) 前来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废旧医疗器械处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内容
本次处置主要包括病床、血透机、电视机、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一批报废资产(合计657件),具体信息以现场情况为准。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废旧金属收购业务备案书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报价等相关事宜)、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提供单位名称及法人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时提交的文件必须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可通过快递或现场提交。
2、报名截至时间为:**日下午17:30
(报名时间:每天上班时间段: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略) 香洲区拱北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613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0756-*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通过后,我院将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到现场勘查实物,过时不候。
2、勘查实物后进行统一现场报价并现场公布中标结果,报价应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26402元,按照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的原则。
2、本项 (略) 官方网站公示。中标方须在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入指定帐户,逾期未转入指定帐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方必 (略) 的通知后七个日历日内完成实物交割和清运工作,中标方在清运过程 (略) 的管理安排, (略) 正常的工作秩序,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所有资产后续拆卸和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中标方在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 (略) 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不得损坏报废资产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报废资产清单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我院有权追偿由中标方另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