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6号)及《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仁和区布德镇围绕作物生产耕、种、防、收四个环节以小农生产农户为服务对象开展服务,计划各个环节服务总面积400亩,项目财政补助金额3.(略)元。仁和区同德镇围绕作物生产耕、种、收三个环节以小农生产农户为服务对象开展服务,计划服务总面积3900亩,按系数:(耕0.36+种0.27+收0.27)折后各个环节服务实际面积4334亩,项目财政补助金额35.(略)元。
二、实施区域及产物:实施区域仁和区布德镇、同德镇,主要以玉米、水稻、豌豆等粮油作物为主。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进入省供销社主体名录库且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社有企业;能够或者已常态化为项目实施区域内玉米等粮油作物提供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并且根据农户认识和接受程度,有效组织小农户接受服务,实现服务组织与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的合作多赢,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1.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1年以上,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2.拥有相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提供本次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环节报价单)
4.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近1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业服务领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6.已常态化为农服务提供了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的服务组织提供相关已服务的情况佐证资料。
(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将申报材料向仁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报,由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确定服务主体,并对拟遴选的实施主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2024年仁和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协议》。
四、公告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五、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经营服务主体自公告起于2024年9月30日18点前向仁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仁和影城4楼)报名,逾期停报。
六、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见附件);
(二)符合每一项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电话咨询联系人
仁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李燕 (略)
张相 (略)
(略) 仁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