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鲤鱼山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 汕尾 招标公告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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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鲤鱼山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海丰县 公告时间 **日 18: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00 至 12:00:00 下午: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预算金额 ¥6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工
项目联系电话 066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先生066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工0660-*
附件: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doc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3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鲤鱼山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房维修改造工程(预算书).PDF
附件4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附件5 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鲤鱼山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CG*C3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鲤鱼山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鲤鱼山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房一至八层:办公楼内墙、地面修复、天花板、管道,现状因无喷淋系统,增加消防喷淋系统以及对原有的消防设备等进行修复和翻新,以及更新办公楼内的设备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采购的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信用承诺函);(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和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及身份证;注:(1)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供应商将填写盖章后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扫描件及盖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获取:供应商在工作时间内携带填写盖章后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盖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略)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 1 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余先生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方式:郭工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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