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闲置空间租赁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云南 - 玉溪 招标公告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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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略) 抚仙湖 (略) 闲置空间租赁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人的潜在投标 (略) 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 19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F

2.项目名称: (略) 抚仙湖 (略) 闲置空间租赁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人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中标方自行投入。

5.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期限届满时双方可重新商定续签期限,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6.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可适当顺延,但总工期最长不超过9个月。

7.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抚仙湖 (略) (略) 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 (略) 华宁县盘溪镇)、路居水厂( (略) (略) 路居镇)、甸垛水厂( (略) (略) )的已有建筑物屋顶、明管段、空地等闲置空间上方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1)根据建设面积按每平米单价*实际使用面积,按年度支付租金;

(2)光伏项目建成后,实施供电服务供招标人使用;

(3)负责光伏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及效益分享期间的项目运营、管理、维护,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社会投资人自行承担,运营期限届满时移交招标人。

考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地理位置及附近区域电网规划情况,结合光伏电站本身特点,以及就近上网、节约投资的原则,拟定接入系统方案。根据现有屋面实际排布情况,光伏发电系统需采用匹配的电压等级就近接入电网,最终接 (略) 的最终批复为准。

8.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项≥5MW光伏发电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或第三方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上须体现发电量,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若存在合同中止、纠纷的须承诺不影响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2重大涉及诉讼事件:2021年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截图;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书面承诺书);

5.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63.com邮箱: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3《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份,售后不退, (略) 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账户名称:云南鸿诚 (略)

开户银行:云南 (略) 彩虹支行

账号:*5

联系电话:087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鸿诚 (略) 会议室( (略) 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抚仙湖 (略)

地 址: (略) 红塔区紫艺路幸福里小区6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08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鸿诚 (略)

地 址: (略) 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妤、郭秋蓉

电 话:*

日 期:**日


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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