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170场)
(略) (略)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散装),数量1550 吨,等级浸出二级 ,生产年限2022年,产地四川 ,存放地点为高新区粮库 ,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散装菜籽油 ,数量1550 吨,等级浸出二级及以上 ,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高新区粮库 。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2.出库费: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出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5.其他要求:⑴数量以委托方高新区粮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此次1号罐出库的散装菜籽油竞得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若委托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竞得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货款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⑵竞得方可派人监磅。⑶先款后货,竞得方罐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委托方凭竞得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油出库,竞得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委托方相关安排。⑷有意向参与需提前看样,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⑸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的散装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入库散装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加工生产的新油,质量标准按照GB/T1536-2021国家菜籽油标准(浸出)二级及以上标准执行,检测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加热试验、含皂量、油脂定性试验等”(其中过氧化值≤0.15g/100g、酸价(以KOH计)≤1.3mg/g、溶剂残留≤10mg/kg)。塑化剂三项(DBP、DEHP、DINP) (略) 监食生[2019]214号文件规定;不得掺加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16-2018,GB2761-2017、GB2762-2022执行,检测指标包括“黄曲霉毒素B1≤8ug/kg、总砷≤0.08 mg/kg、铅≤0.06mg/kg”。除约定质量要求外,其他指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以上各项指标超标拒收,因质量问题拒收的散装菜籽油由竞得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入库费: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入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5.其他要求:⑴数量以委托方高新区粮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⑵竞得方可派人监磅。⑶质量以到库后委托方每车开展初检,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罐,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罐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⑷竞得方供货前提供该批次散装菜籽油的产新、产地证明和第三方具有资质的合格检验报告,并每车随货附自检报告。⑸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由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判给守约方。⑹运输要求:竞得方在出、入罐时,油罐运输车上必须有“食用油”专用标识,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GB/T 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相关要求,并向委托方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联系人:代智斌,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入后出或边入边出,等量轮换。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日,出库期截止到**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90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日,入库期截止到**日。
(四)结算方式:委托方于**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散装菜籽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罐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全部入罐完毕,委托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结清货款。若验收不合格,委托方做退货处理,由竞得方15天内组织合格的散装菜籽油完成入罐,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竞得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入罐视为竞得方违约,委托方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 (略) 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何超) (略) 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 (略) 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户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户行: (略) 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 *(传真)
财务QQ群: *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