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轮换(以购竞销)小包装菜籽油60吨交易公告

四川 招标公告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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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四 (略) 轮换(以购竞销)小包装菜籽油60吨

受四 (略) 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将通过以购竞销的交易方式轮换小包装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约定价格采购。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基本情况

1、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小包装菜籽油,等级压榨二级,包装规格5L/桶,数量60吨,生产年限2023年9月,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马井粮库5号仓。

2、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小包装菜籽油,等级非转基因压榨二级,包装规格5L/桶,数量60吨,生产年限2024年成交之日起15日内新产,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马井粮库5号仓。

销售情况:

1.本次轮出品种的菜油为2023年9月生产的二级压榨菜籽油;

2.出库时间:随入库进度*续出库,买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货物出库工作;

3.销售(轮出)先款后货。

4.计量以卖方实际储存库点计量衡器为准,买方可派人现场监磅;

5.菜籽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食品安全指标,以卖方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6.买方自行到存储库点提货,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7.无出库费;

8.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情况:

1.本次采购要求:本次采购为2024年成交之日起15日内新产非转基因压榨二级菜籽油,必须符合GB/T1536-2021国家标准二级(含)以上质量标准,符合(GB 2761—2017)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指标,符合(GB 2762—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指标,符合GB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无溶剂油残留,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标准,真实性定性实验符合国家标准,其中:色泽为橙黄色至棕褐色,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4%;酸价≤2.0mg/g;过氧化值≤0.20 g/100g;加工工艺:非转基因油菜籽压榨;掺伪实验:不得掺混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总砷(限量以As计)mg/kg≤0.1;铅(限量以Pb计)mg/kg≤0.08;黄曲霉素B1限量ug/kg≤10。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塑化剂(DBP、DEHP、DINP)三项必须合格,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菜籽油入库时,供货方需提供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总砷、铅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如经检验不合格(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方承担。成品菜籽油包装应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374-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的相关规定,包装完好严密,规格为5升/桶,该批菜籽油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包装样式。包装成品菜籽油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相关规定;

2.实施时间:成交后15日内完成入库工作;

3.采购(轮入)交易价格:9500.00 元/吨(固定价);

4.计量以买方实际存储库点电子磅数量为准;

5.生产日期及保质期:2024年新产(成交之日起15日内生产),保质期18个月;

6.验收方式:到库后购方单车初检(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包装完好性、抽查单桶净重),质量认定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

7.货款结算方式:本次采购按入库进度支付,入库按进度完成初验后办理数量80%的货款结算,剩余20%货款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检合格,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后付清余款;

8.本次采购运输、卸车由卖方承担,无入库费;

9.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后,卖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人:曾维均 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入后出。

四、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09:59:30前;

(二)竞价销售交易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五、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注册账号申请书》《粮食竞价交易授权书》《网站账号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http://**:18080/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

六、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3分钟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销售按粮食5元/吨(菜籽油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中标方。若限时竞价阶段未有人报价,在限时竞价结束后10分钟内竞买人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方。

七、经协商,交易成交后,成交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1.6‰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1.6‰交纳交易手续费。

八、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750元/吨。

九、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18080/,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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