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吴山镇中心幼儿园及各分园选取2024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公告

安徽 - 合肥 招标公告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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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确保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长丰县吴山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特此公告。



招标项目及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面粉、食用油类(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

项目二:牛羊肉、鲜鸡肉类产品等。

项目三:鸡蛋

项目四:蔬菜类

项目五:水果类

项目六:干货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等)

2.供货时间:一学期

2024年8月28日—2025年1月20日




幼儿园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资质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白面依据国家最新标准检验的合格检验报告;

2.牛羊肉、鸡肉类需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3.一级非转大豆油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检验的合格检验报告;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调味,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半成品食品具有小作坊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

6.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无公害蔬菜、水果。




投标资质及须知

投标公司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做为招投标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关;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服务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经营合理性产品营业执照。

大米、面粉、食用油,牛羊肉及其他类: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9.外地注册商必须有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10.中标者结算货款时须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配送要求

1.正常情况下每周配送5次。食堂在每周五提供下周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运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7:00—7:50,供应商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材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幼儿园食堂,并附清单、各类索票索据,由幼儿园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2.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幼儿园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配送到位。

3.食材的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





投标方式及时间

1.投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30日,截止时间:8月30日下午17:00

2.投标地点:长丰县吴山镇中心幼儿园

3.投标办法: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附件格式及资料顺序装订,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牛皮文件袋密封送至幼儿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被选取成功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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