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度1-4月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河南 - 信阳 中标结果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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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市直各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近期, (略) 财政局对2024年1- (略) 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对22个采购单位、22个采购代理机构、33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对**月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做到了检查全覆盖,对项目的抽查比例达到57.9%。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采购公平度、采购需求执行方面

检查中未发现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 (略) 或办事处,未发现地域歧视、规模歧视、所有制情形歧视、内外资歧视 (略) 场和公平竞争情形,未发现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采购项目均能按要求开展需求自查,应该需求调查的开展了需求调查。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采购文件均做到免费和在线提供;采购文件均能落实对中小微报价扣除,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优惠政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均取消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免质保金;采购文件中均有合同融资政策及指引。代理费用收取标准未违反规定标准,收费标准能够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项目均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代理机构均能按委托代理协议执行采购。

三、评审及信息发布情况

评审专家均做到随机抽取,采购单位能够依法组织评审活动,采购信息均能按规定格式发布,中标公告的内容均能做到完整发布。对未中标(成交)的供应商,能够(含电子方式、公告方式)告知未通过原因,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情况、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的原因、评审得分及排序。

四、存在的问题和需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一)部分项目合同签订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部分项目合同备案时间超期

(三)部分项目合同未备案

(四)部分项目评价不够及时

五、通报要求

请相关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照上述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梳理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共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整改落实情况请于7月15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工作邮箱(*@*26.com)。

(略) 财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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