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523破3号关于贵州蓝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 - 毕节 招标公告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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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关于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金 (略)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作出(2024)黔 0523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黔0523破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破产清算案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 (略) 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略) 于**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AK9R540E,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锡松,注册 (略) (略) 金沙县柳塘镇前胜村(原申家湾石粉厂)顺达驾校旁边,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矿产品、煤、石灰石、锰矿石、煤灰、铁矿、铝矾土、粉煤灰、矿山设备、消防设备废旧金属、装饰材料、五金用品、电线电缆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1、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对 (略) 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合并审计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审计。

(二)评估机构

1、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对 (略) 至破产受理日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合并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评估报告。

(三)特别说明

1、中选机构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必要时,根据管理人得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三、报价及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

2、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审计、评估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和结算。

3、本案的审计、评估费用在收到破产企业破产财产变价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支付。如本案无财产变价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使得本案的审计、评估费用无法支付的,中标者无条件接受。

四、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有相应审计、评估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破产项目经验;

(二)报名机构与债务人或关联企业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报名机构未受过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失信人名单;

(四)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及其他工作要求,同意审计、评估费用支付条件。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选聘评定:

(一)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及参与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机构及项目团队负责人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及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三)承诺书,至少应包括:本单位在参加本次审计或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是否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失信人名单;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回避情形;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接受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及其他工作要求,配合 (略) 做好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四)报价函;

(五)提交竞聘文件以及参加开标工作人员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六、评选方式

本案审计、评估的选聘工作将于**日下午15时30分公开开标,开标地点管理人将于**日下午18:00前通知各家报名机构,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专业能力、工作方案及报价等各因素选定审计、评估机构。

竞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提交的报名材料文件不予退还。

七、报名方式

本次审计、评估机构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日17:00时止。

各意向机构如有意参加选聘,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签字),于报名截止前提交至管理人处。

管理人联系方式:刘律师 *

联系地址: (略) 金沙县大水工业园区玉山路与黄河大道交汇处。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供意向报名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日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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