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红杏林中医(综合)诊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万年埠街道韶山路万达亲湖苑9幢商108号

安徽 - 合肥 审批公示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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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合肥红杏林中医(综合)诊所
(略) 包河区万年埠街道韶山路万达亲湖苑9幢商108号 84.51
合肥红杏林中医(综合) (略) 芮日旭
10 0.3
**
新建
(一)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拟配备医护人员2人,行政后勤人员1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护师1人。 (二)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1、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诊察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脉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等。 2、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自流式医疗污水处理器净化消毒措施后通过下 (略) 政污水管网
环保措施:
加强诊所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设专人管理在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设立医疗废物暂存点,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与生活垃圾混放、混装;使用标有黄色警告标志的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放置在暂存柜或锐器盒内; (略) 签订处置协议,所 (略) 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转让、买卖、丢弃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安徽, (略) ,包河区,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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