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 江门 招标公告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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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对2024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配送地址:

  1.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桃源镇建设西路12号);

  2. (略) 鹤山公 (略) (沙坪街道人民西路1号)。

  (三)配送时间: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 每日8:00-8:30。

   (略) 鹤山公 (略) 每日7:00-7:30。

  (四)配送品种:鲜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

  (五)项目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评分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1家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结算。

  二、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供应 (略) 有固定的配送场所、服务网点;

  (二)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下单后将食材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食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四、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7日17:0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一楼综合部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地址: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桃源镇建设西路12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50-*


(略) 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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