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 (略) (略) 城西镇昌茂·春天里项目12#楼地下负一层商业用地面积为400.39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 (略) ,地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85%,商业≥15%),地表土地面积为#.39平方米,地表土地使用期限至2087年1月21日止(其中商业年期至2057年1月21日),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拟出让地下空间地块坐 (略) (略) 城西镇昌茂·春天里项目12#楼地下负一层,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400.3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作为地上商业配套设施),出让年限至2057年1月21日止。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略) 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和公示地点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 (略) 自然资 (略) 收发文室(市政府第 (略) 15号楼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 (略) (略) 政府第 (略) 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蕾,电话0898-#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