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项目

云南 - 玉溪 招标公告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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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背景

1、项目概况: (略) 地处滇中, (略) (略) 东南面, (略) 东北部,位于北纬24°29"~24°55",东经102°47"~103°04",南北长47.6km,东西宽26km,总面积 843.98km2。 (略) 东站52km, (略) 红塔区93km, (略) 直辖, (略) 代管。 (略) 境东沿南盘江与宜良县为界,南隔抚仙湖与江川、华宁为邻,西与呈贡、晋宁两县接壤,北含阳宗海与呈贡、宜良两县毗连。

2、建设工作内容: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 (略) 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中对重点县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要求是要在 (略) 开展县域行政单元包括存量和流量在内的生态资产核算。 (略) 属九大高原 (略) (略) ,符合指南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内容 (略) 包含存量和流量的生态资产核算, (略) 存量账户和流量账户进行充分调查和核算,建设内容完全符合《20 (略) 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3、采购需求:提供澄江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的前期调研、工作指导、资料收集和核算报告编制、以及考核验收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产品信息调查、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编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GEP核算结果应用建议等工作。
4、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略)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65个日历天内完成。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成果递交要求:
1、 (略) 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编制《 (略) 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2、开展基础数据处理、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价值核算,且对核算结果的综合分析,编制《 (略)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

3、对核算结果的综合分析、制图等工作,编制《 (略)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图集》。

三、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类项目,成果 (略) (略) 管理决策使用。项目验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负责验收,将根据本实施方案所提出的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等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论证和研究,并邀请行业内资深专家对项目开展审查,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当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要求完成绩效目标时,项目方可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再申请验收。

2、验收标准:本项目的验收以本实施方案为依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明确的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为验收要求,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对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等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论证和审查,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评估。核算 (略) 级开展审查验收,省级对核算方法、流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论证和审查,并出具验收意见,明确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当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要求完成绩效目标时,项目方可通过验收。
四、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成果文件数据质量和准确性要求
(1)供应商需确保提交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经过严格的数据验证和审核。
(2)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来源应清晰可靠,具有可追溯性,避免数据造假或篡改。
(3)数据展示应使用表格、图表等形式进行清晰展示,方便审阅和理解。
(4)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和标准,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成果文件格式、排版和数量要求
(1)文件格式应为PDF或Word格式,确保在不同操作系统和软件中的兼容性。
(2)文件排版应整洁、规范,无错别字、排版混乱等问题。
(3)文件中的图表、图片等应清晰可辨,大小适中,方便审阅。
(4)向采购人提交《 (略) 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略)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 (略)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图集》纸质版各2套(视项目需要可作追加)和电子版2套(PDF版1套、Word版1套,U盘)。
3、成果文件时间节点和提交要求
(1)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所有成果文件,确保文件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如有分阶段提交的要求,供应商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的文件。
4、保密性和安全性要求
(1)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核算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2)文件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核算方法和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和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6、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指导能力,确保相关方能够正确理解和使用核算结果;明确核算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等要求,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及时性。
7、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项目文档和资料,包括原始数据、核算过程记录、结果报告等,以便后续审查和审计。
五、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 15:00:00

谈判地址: (略) (略) 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服务实施地: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00:00:00

发布时间:** 17:30:06

采购编号:YNYXC*Z*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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