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江北区补贴收购加工地产油菜籽企业的通知

浙江 - 宁波 招标公告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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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区粮油种植结构,充分调动农户油菜种植积极性,以全产业链发展方式推进油菜生产扩面提质,切实保障我区粮油生产安全,经研究,公开征集江北区补贴收购加工地产油菜籽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企业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企业类型。企业注册地为江北,在江北区域内开展菜籽油加工生产业务,企业拥有自有品牌。

(二)生产经营能力。菜籽油日最大加工能力50吨以上,年销售量1000吨以上。

(三)仓储条件。具有仓容在500吨以上的油菜籽储存仓库,并符合相关储存要求;应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等设施;仓库周边无有害气体、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

(四)检测能力。有油菜籽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能满足对所收购的地产油菜籽进行快速质量安全检测;有至少1名以上取得相关质量检验职业资格的检化验人员。

(五)诚信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扶持政策

对入围企业2024年优价收购订单油菜籽(国标三等及以上油菜籽收购价不低于7元/公斤)并利用本企业的设备进行加工的,按实际收购并加工油菜籽的数量给予一定补贴。

三、资格申请与审核

(一)企业申报。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由符合条件的菜籽油加工生产企业自愿申报,并对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资格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企业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征集时限

申报企业请于**日前向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材料递交至江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江北区洪塘街道丽江西路洪塘中路和平闸207室(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江北区补贴收购加工地产油菜籽企业资格申请表.docx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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