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富政工出[2020]41号迁建年产300吨高档金属工艺品项目 | (略) 富阳区灵桥镇光明村外汪村411号(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灵桥社区服务中心,西至企业,北至工业用地) | 杭州 (略) | 拟投资1130万元, (略) 富阳区灵桥镇光明村外汪村411号,新增建设用地1950平方米,建筑面积2582.32平方米,建设富政工出[2020]41号迁建年产300吨高档金属工艺品项目,用于生产高档金属工艺品,生产规模300吨(其中120吨涉及发蓝工艺,为原有已审批项目) | 无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机加工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焊接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油墨废气经车间换气通风后排放;4、酸雾经集气收集后进入酸雾净化塔净化吸收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5、项目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首先通过水帘喷台水喷淋除漆雾后由引风机引至干式过滤器进行进一步除漆雾处理,然后再与调漆、烘干、喷枪清洗、固化废气一起进入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6、喷塑粉尘经两级滤筒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7、燃气废气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8、含镍、含铬清洗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汇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与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 (略) 大源污水厂统一处理后排放;8、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要求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安装,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且大多数噪声源设置在室内;9、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