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完善工程变更公告

云南 - 红河 招标变更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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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完善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完善工程”的采购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红河 (略) (略) (略) 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1)渗滤液导排工程渗滤液导排盲沟碎石140m3,渗滤液导排管(DN200HDPE 穿孔管)228m,渗滤液导排管(DN200HDPE管)9m,垃圾坝导排管(DN200PE管)30m,长丝土工布(200g/㎡)840㎡,渗滤液导排砖砌检查井(L×B×H=0.7×0.7×1.5m)2座,涵洞渗滤液导排管(DN300双壁波纹管)102m,涵洞渗滤液导排管(DN300HDPE钢带增强波纹管)20m。(2)阻隔防渗工程处理场非作业区覆盖采用1.0mm 厚HDPE双色土工膜21700m2,垃圾坝坝顶保护采用长丝土工布(600g/m2)700m2,压重采用空心砖(L×B×H=390×190×190mm)2000块、土工袋装黏土(装土规格:L×B×H=600×300×150mm)32.4m3,镀锌扁铁压条200m,锚固沟(B×H=800×800mm)200m,内铺设厚400mm 碎石层,垃圾挖方为828.44m3(含盲沟、雨水沟挖方量)。(3)雨水导排工程针对非作业区覆盖范围进行雨水导排,采用土质导排沟,上覆双色土工膜,内压重空心砖,形成雨水导排沟。雨水导排沟总长937m,雨水导排管54m,新建1座雨水导排砖砌检查井(L×B×H=0.7×0.7×1.5m),1座沉砂池(L×B×H=5.0×3.0×1.5m),现有雨水收集池新增1台自吸泵(Q=30m3/h,H=40m,N=11kW),自吸泵配套压力管采用200m 的DN80PE管,原有水泵管道改造200m;

2.2预算金额:91.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5.07万元)

2.3建设地点: (略) 城区东北郊拉车坡三岔路口个旧—大屯公路东侧;

2.4工期: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磋商范围: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完善工程,包括:渗滤液导排工程、阻隔防渗工程、雨水导排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磋商申请人在**日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安全生产合格B证;

3.4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需提供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

3.5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到红河 (略) (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 (略) 会议室(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注: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 式:杨工*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 (略)

地 址: (略) (略) 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联系方 式:李彤*、陈冶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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