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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资委《 (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将“八号楼及商务一号楼食堂等废旧物资处置”评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 (略) 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食堂废旧设备、拆除的宣传标语、活动板房等实物资产,经专业评估人员勘查现场,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一致,且被评估单位确认,由华信公司委托评估单位评估后公开处置。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 (略)
(二)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中润房地产 (略)
资质证书编号:苏财工贸[2019]56号
估价人员:薛鹏飞(*)、薛新明(*)
(三)评估目的
泰州 (略) 拟对八号楼及商务一号楼食堂等废旧物资进行处置。
泰州 (略) 八号楼及商务一号楼食堂等废旧物资为确定拟处置废旧设备残值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日,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 (略) 场法评估后,泰州 (略) 申报的八号楼及商务一号楼食堂等废旧物资残值合计为35358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 (略) 反映。
联系电话:*(李先生)
公示期:**日至**日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