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第四中学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甘肃 - 平凉 招标公告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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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泾川县第四中学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第四中学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S*

项目名称:泾川县第四中学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23.3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内容:(共一包)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面粉

25kg

300

最终以供餐点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2

大米

25kg

144

3

小米

25kg

6

4

黑米

散称

240

5

圆糯米

散称

80

6

食用油

20升

180

7

猪肉

散称

800

8

鸡肉

散称

640

9

牛肉

散称

120

10

羊肉

散称

200

11

酱油

20斤

40

12

红醋

10升

88

13

生抽

(小桶)1.9升

40

14

老抽

1.9升

24

15

蚝油

(700g)

40

16

白醋

1.9升

40

17

料酒

500毫升

36

18

鸡精

400g

184

19

味精

250g

320

20

十三香

45g/盒

320

21

香油

350ml

40

22

味极鲜

750毫升

36

23

食用盐

400g

1200

24

红糖

散称

80

25

白糖

散称

600

26

粉条

散称

1600

27

火锅料

400g

160

28

花椒粒

散称

40

29

八角

散称

40

30

桂皮

散称

40

31

香叶

散称

20

32

草果

散称

40

33

辣椒面

散称

800

34

大盘鸡料

150g

100

35

芝麻油

400毫升

40

36

花椒面

散称

80

37

孜然粉

散称

20

38

烧烤料

散称

40

39

胡椒粉

散称

20

40

白芝麻

散称

20

41

泡打粉

1kg

28

42

豆瓣酱

500g

48

43

黄豆

散称

800

44

生粉

500g

4

45

淀粉

500g

4

46

豆瓣酱

大桶,12斤/桶

48

47

辣段

散称

48

48

花生米

散称

160

49

大枣

散称

60

50

葡萄干

散称

20

51

枸杞

散称

20

52

红小豆

散称

160

53

木耳

散称

80

54

鸡蛋

30个一盘,每个约55克

520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 (略) 企业,须提供 (略) 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00时00分00秒至**日23时59分59秒。
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逾期不予受理
2.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下载)阳光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政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第四中学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杨柳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宏 (略)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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