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汽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四川 - 绵阳 招标公告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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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汽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四川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涪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 (略) 涪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联系人:谢老师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略) 涪城区文庙街8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汽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

3、征集项目简介:按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汽车租赁(包车)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折扣(实质性要求)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包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包1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详见征集文件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包2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包2公务包车客运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详见征集文件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2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地址 联系方式
1 (略) 涪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涪城区 (略) 涪城区文庙街8号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包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提供交通运输部门从事汽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 供应商提供交通运输部门从事汽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
2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提出的资格条件:供 (略) 城区须有固定经营场所。 供 (略) 城区须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2).分包名称:包2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具备包车客运相应资质。 具备包车客运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2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提出的资格条件:供 (略) 城区须有固定经营场所。 供 (略) 城区须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日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日 10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 (略) 涪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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