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道路运输、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等相关业务需要,现对聘请法律顾问进行询价选聘,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详细选聘事宜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文件;
2.应我局要求,协助我局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配合我局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3.对于我局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维护合法权益;
4.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5.提供劳动、人事、工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6.对于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撤并、资产重组、机构设立、解散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制订法律文本并提供法律依据;
7.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融资等行为提供金融会计法律服务;
8.根据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业务需要,参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出具法律建议(意见);
9.对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10.对涉及我局信访、维稳等相关事件提出法律建议;
11.其他可能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为一年。
(三)服务对象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及局属企事业单位;
(四)服务控制价
人民币3万元,超出控制价为废标。
二、法律顾问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是在民商法、行政法、金融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且有1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评选标准
1.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服务内容、时间的要求,且愿意对服务内容、时间事项出具承诺函的参选机构具有选聘资格。
2.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应提供的资料
参选律师及所在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且保证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证件原件开标后退回),现场材料不齐全则为废标。
1.所在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机构出具的参选律师《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参选律师的有关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价承诺函原件(见附件)、确认参加邀标会议的函原件;若参选律师无法到场,需另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资料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资料递交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日10:00;
2.地点: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六楼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康
联系电话:0830-*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