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 本溪 招标公告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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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展越 (略) 撰写人: 于雪梅
(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334
项目名称: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2,651.30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

禽肉类、蛋类、畜肉、水产类、蔬菜类、干货、调料类、水果饮料类、食用油、奶制品、谷物及杂粮等配送服务,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本项目如后续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如未及时关注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http://**http://**-7bb9)。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在线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南芬分局
地 址: (略) 南芬区中心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展越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 (略) 分行融信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展越 (略)
账号: *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雪梅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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