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 - 辽阳 中标结果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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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03740

二、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文圣区 (略) 文圣区裕民委17114号

中标(成交)金额:514,100.04(元)

评审总得分:85.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商务服务)

服务范围:1、采购人本部食堂一般情况下只在工作日期间对中心内部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服务,中心食堂不提供对外服务。2、采购人食堂设备设施,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食堂服务人员负责使用,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3、采购人免费提供餐饮制作所需的水、暖、电、燃气等生产必要条件,食堂服务人员的服装、劳保用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食堂就餐时间表:早餐就餐时间:7:30至8:20;午餐就餐时间:11:30至12:30。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采购人食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食堂餐饮服务所有服务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须具备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应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指*,守戴统一工作服、卫生帽、戴口罩,并做到热情、周到、微笑服务。3、食堂餐饮服务须保证餐厅就餐及服务环境整洁、卫生,并保证加工制作食品安全。4、食堂餐饮服务必须根据采购人需要,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人数为4人的服务团队。5、投标供应商需列明服务内容及标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餐饮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评。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意向三年。(如果中标供应商本年度的服务充分得到采购人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再延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1、食堂早餐、午餐供应品种最低须达到如下标准:早餐餐费标准:5元/人(含税);午餐餐费标准:8元/人(含税)。食堂标准用餐人数:100人(按实际用餐人数付费)。由于采购人会议、培训造成就餐人数增加,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待,餐费由采购人结算。采购人在食堂安排的客饭(自助餐、围桌等),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待,餐费由采购人结算;每日菜谱要求:比当地菜偏淡(少盐)、偏清(少油);有鱼、肉、蛋、禽等高蛋白菜品。主食主菜拌菜或咸菜饮品早餐米饭或粥类鸡蛋两个四样两种面点:两样主食主菜拌菜或咸菜汤品午餐米饭:两种荤菜:两道两道一道面食:两种素菜:两道2.食堂餐饮服务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自制,做到色、香、味俱佳,营养搭配科学、均衡、合理,每星期5个工作日不重复样式加工菜品。3.食堂餐饮服务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要物尽其用,降低原料成本,杜绝浪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申、姜聪、常江、应晓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1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太子河区农场路60号              

联系方式:陈建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38号二楼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东宇           

电 话:04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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