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宏路北段中子午河污水管道维修更换及河道淤泥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 盐城 招标公告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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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招标条件

东南大宏路北段中子午河污水管道维修更换及河道淤泥清运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2、工程规模:东南大宏路北段中子午河污水管道维修更换及河道淤泥清运工程施工;投资约为30万元。

3、招标内容:东南大宏路北段中子午河污水管道维修更换及河道淤泥清运工程施工,拟分为一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 (略) 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 (略) 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抗议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多种形式,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保证金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1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名称:江苏锦 (略)

账号:*780

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1.2 若采用转账或电汇(网银或柜面皆可),投标人应在上述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3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无须密封),并将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

1.4若采用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如出具纸质保函的,则保函原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无须密封),并将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出具电子保函的,则须将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5本工程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 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 );

1.6投标人在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时,对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需作出以下承诺:“如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约定、信用承诺函承诺,或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1.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招标人书面通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自收到书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期兑付应当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未如期兑付自愿同意、接受被列入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企业名单,并接受纳入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信息记录公示的处理。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信息记录公示期内,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拒绝违反信用承诺主体投标”。违反信用承诺将记录进不良行为系统。

如投标保证金不满足上述规定,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无息退还。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2024年 7 月 4 日至2024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锦 (略) 【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7楼西户( (略) 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工本费300元/份。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将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

未获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7 月 16 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6 日15时0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6 日15时 00 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亭湖区盐东镇纪检监察室 0515-*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 (略)

地址: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7楼西户招标代理部( (略) 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联系人:裔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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