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预公告

广东 - 江门 招标公告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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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24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8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50-*-609/608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海区江海二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卢俊聪,0750-*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女士/赵女士,0750-*-609/608
附件: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采联国际 (略)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MBJZ-2024-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0-*-609/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海区江海二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俊聪,0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赵女士,0750-*-609/60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JMBJZ-2024-0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30,000.00元
报价要求:0.00%≤报价下浮率<1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瓜果类、肉类、海鲜类、蛋类、调料、饮料、奶制品、大米、食用油品等其他食品、原材料,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采购计划单》为准。
4.其他: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年或者本项目预算金额执行完毕;凡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时,服务期结束。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方式采购。响应报价:以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高于或等于100%,且不得小于0.00%,否则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确认:根据评分,选取排名第一名的合格供应商为成交食材配送商。
8.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具体以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为准。
9.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响应供应商所供食材同时包含食用农产品、非食用农产品(含散装),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于本项目配送食材包含非食用农产品,响应供应商还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果涉及到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不具备的非食用农产品经营项目的,均供应预包装食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 (略) 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响应供应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略) 的, (略) 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略) (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3.*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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