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辽宁 - 辽阳 招标公告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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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 18:49: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6: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3001),比选人为 (略) 辽阳分公司/ (略) 辽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日常法律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侵权、招投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广告宣传、欠费追缴、劳动争议、风险防控、工商事项;协助起草、审查审核、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业务通知、招标文件等,能够以律所名义发律师函;审核重大改革、机制变革事项涉及法律的事项; 提供法律专题培训;参加*方商务谈判、重要纠纷、案件讨论和分析,提供个案的法律意见书;为公司重大法律事件、对外合作、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等进行法律风险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法治企(合规)意见和建议;其他通过非诉讼解决的相关问题;诉讼、仲裁类代理服务、全程代理其诉讼、调解、仲裁及行政复议等活动,含所有起诉、应诉。

项目预算:6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辽阳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 (略) 辽阳分公司服务验收要求。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参选限价6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经评审会依据评分标准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本项目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服务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4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1.5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或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一个同类业绩(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经验。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配备至少1名专职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参选单位缴纳的参选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社保为第三方代缴,参选人须提供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及第三方出具的为其代缴的证明)。若为劳务派遣人员, (略) 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参选人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8.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 (略) 辽阳分公司/ (略) 辽阳分公司

地 址: (略) 文圣区中华大街28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吴宏林夏爽 李正鹏 李媛媛盖猛苏春颖 申航

电 话:*

购买标书联系人:吴宏林

电 话: *

传真:024-*

电子邮箱:wuhonglin@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 7105 0154 7400 1093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辽阳电信2023-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3001),比选人为 (略) 辽阳分公司/ (略) 辽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日常法律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侵权、招投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广告宣传、欠费追缴、劳动争议、风险防控、工商事项;协助起草、审查审核、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业务通知、招标文件等,能够以律所名义发律师函;审核重大改革、机制变革事项涉及法律的事项; 提供法律专题培训;参加*方商务谈判、重要纠纷、案件讨论和分析,提供个案的法律意见书;为公司重大法律事件、对外合作、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等进行法律风险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依法治企(合规)意见和建议;其他通过非诉讼解决的相关问题;诉讼、仲裁类代理服务、全程代理其诉讼、调解、仲裁及行政复议等活动,含所有起诉、应诉。

项目预算:6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辽阳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 (略) 辽阳分公司服务验收要求。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参选限价6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经评审会依据评分标准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本项目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服务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4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1.5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或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一个同类业绩(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经验。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配备至少1名专职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参选单位缴纳的参选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社保为第三方代缴,参选人须提供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及第三方出具的为其代缴的证明)。若为劳务派遣人员, (略) 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参选人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8.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 (略) 辽阳分公司/ (略) 辽阳分公司

地 址: (略) 文圣区中华大街28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吴宏林夏爽 李正鹏 李媛媛盖猛苏春颖 申航

电 话:*

购买标书联系人:吴宏林

电 话: *

传真:024-*

电子邮箱:wuhonglin@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 7105 0154 7400 1093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

1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
,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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