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YGSSD* | 项目名称: 一公司-公开-09SD* |
补遗公告信息 |
补遗环节:投标 标题: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施工项目机制砂物资采购第一次补遗 内容: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施工项目机制砂物资采购第一次补遗 (招标编号:JYIGSSD*) 补遗内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修改为:符合质量标准相应附件1、2要求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且机制砂需与我项目现有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矿粉、减水剂兼容。 具体流程如下:投标截止前10天,供应商需提供符合项目质量要求的机制砂样品至项目部(样品提供100kg,统一白色编织袋装,无其他标识),项目部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编号并告知对应的投标人,以编号的形式提供至试验室进行试验(开标前,除招采经办人外,对提供样品的投标单位全过程进行保密),并在投标截止前3天,以样品编号列表的形式公布结果。无法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样品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生产能力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应提供生产单位营业执照,且具备加工石料或机制砂等相关资质;提供料源产地,原材数量应满足本工程此次招标采购的机制砂需求;具备在接到投标人订单后48小时内完成供货的能力。 三、第一章招标公告-其他6.2付款条件更改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30日后可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结算60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3个月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支付,但*方不能再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方应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招标文件第二章3.2.2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十条相关付款内容皆修改为上述条款。 四、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三条*方违约责任-第9项其他约定修改为:*方接到*方订单后48小时内完成供货,*方拒绝供货或延期供货,按照*方违约相关条款执行。 中交第 (略) 2024年9月0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