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辖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 (略) 地价体系, (略) 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 (略) 自然资源厅的部署,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市辖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的规定,计划于**日上午10:00时举行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 (略) 市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分类别)的级别及基准地价,听 (略) 市辖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等。
二、申请条件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略) 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 (略) (略) 场建设,有较广泛的群众代表性。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时间、地点
举办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日上午10:00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四、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请于**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806室)提出书面申请或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发送邮箱。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白开勇
电话:0395-*
邮箱:*@*ina.com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附件: (略) 辖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