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建 - 三明 审批公示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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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 (略) 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耀辉矿渣破碎设备提升技改项目

(略) 大田县前坪乡下地村石克盂(下地坑)

大田县耀辉矿渣破碎加工厂

(略) 华大环 (略)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前坪乡下地村石克盂(下地坑),总投资约3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主要购置破碎机、振动筛、整形机、对辊式制砂机、滚筒式洗砂机等设备,建设1条建筑石料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供用电、给排水、办公室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年破碎矿渣石料20万吨。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要求,完善雨污分流、收集等设施。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原料堆场外50m、成品堆场外50m、破碎筛分区外100m,该距离内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控制和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内的道路须硬化并定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有关信息。污泥、废滤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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