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秀社区平安法治公园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 嘉兴 招标公告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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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FJX-2024-114

项目名称:殷秀社区平安法治公园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殷秀社区平安法治公园阵地建设项目

1

*.00

殷秀社区平安法治公园阵地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需落实;

2.2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要求合同分包,按照财政及政府采购法相关文件规定,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 %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70 %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 4 日至2024年7月 9 日,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天钫 (略) ( (略) 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

3.方式:*@*q.com

4. 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300元,请投标单位将此费用转账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天钫 (略) 嘉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新区支行

账号:*05

转账成功后请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转账截屏、*@*q.com,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单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 7 月 15 日9: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或邮寄到浙江天钫 (略) ( (略) 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联系人:符女士,联系电话:*或0573-*,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电话告知以便查收。逾期送达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全程佩戴口罩,送达文件后迅速离场。

2.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浙江天钫 (略) 会议室( (略) 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洲大道138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02-2室)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 用 信 息 的 使 用 规 则 : 如 投 标 人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信息,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秀洲区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钫 (略)

地址: (略) 秀洲区新城街道洪兴路2616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9楼902-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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