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文件
项目编号:STxzz-2023-0037-Fw-Jz03
项目名称:徐州站绿植租摆项目项目
项目人:中国铁 (略) 徐州站
2023 年12 月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 29点击查看详情》》 ">_Toc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 ">5.9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信用查询情况
点击查看详情》》 ">7.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46
点击查看详情》》 ">10. 投标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49
点击查看详情》》 ">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50
点击查看详情》》 ">14.4 关于投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55
第一章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徐州站绿植租摆项目
项目编号:STxzz-2023-0037-Fw-Jz03
(略) 徐州站“绿植租摆”项目资金已落实,实施条件已具备,拟通过公开项目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网上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实施地点和采购供应期限
1.项目名称:徐州站绿植租摆
2.项目内容:徐州东站、徐州站站房绿植租摆
3. 供货时间:**日至**日。
4. 供货地点:徐州站、徐州东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违法违纪行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因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最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最近两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最近两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国家铁路局、 (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暂停投标期内(以国铁集团公布的信用评价、上海局集团文件为准)。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信用中国”网(http://#.cn)查询网页截图);
3.最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同类产品近两年(**日后)同等及以上规模(数量)全品类业绩证明两件以上(不同客户),必须附合同及相应的收款发票等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佐证。
5.潜在供应 (略) 常驻单位(便于及时维护)。
6.对所提供资料应为国家承认的凭据(收据、便条无效),对所提供资料携带原件将进行现场佐证,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和参评资格。
三、报名及项目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项目文件的获取:
1.报名并获取项目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00。
2.报名并获取项目文件地点: (略) 复兴南路235号西楼106室。
3.获取项目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如24小时内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
4.项目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0元。购买项目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复兴南路235号西楼106室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项目文件。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复兴南路235号徐州站办公室(西楼10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项目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项目人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递交项目文件截止时间,见项目文件。
2.开标地点: (略) 复兴南路235号徐州站西三楼会议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项目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项目人:中国铁 (略) 徐州站
地址: (略) 复兴南路235号
联系人:陶红
电话:0516- 点击查看详情》》 , 点击查看详情》》
四、采购单位不承担潜在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包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项目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项目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项目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项目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项目项目名称 | 见第一章“项目公告” |
1.1.2 | 项目人 | 见第一章“项目公告” |
1.2 | 资金来源 | □更改资金□大修资金□维修资金□专项资金R其他 |
1.3.1 | 物资名称及数量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 |
1.3.2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
1.4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 |
1.5.1 | 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项目公告”第2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条 |
1.5.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 |
1.5.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0)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或项目人)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10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3.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项目文件中列明被否决的条款,以及评标办法中列为重大偏差的条款。 |
1.13.2 | 偏差 | R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见技术规格书(如有)。 但不得存在重大偏差、实质性未响应、未有效响应加注“★或*”标志的条款等情形。 |
2.2.1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书面盖章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为DOC格式存储的电子文本,邮箱地址:) |
3.1.5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3.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项目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处,均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授权委托书中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项目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印章、公章)之处,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
3.3.1 | 投标报价要求 | 指定地点交货价是指交付到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交货价格,并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和保证而承担的全部成本、费用等。包括: 产品费、运输装卸费、检测、质保等与该产品相关全部费用,中标费,其间所发生的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价格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采用含税和不含税单价分别报价,标明税率。 |
3.3.9 | 最高投标限价 | R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 (R单价□总价,□含税R不含税)。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连续180天内保持有效。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 □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人民币) 第一包件:元 |
3.6.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项目公告(如有) |
3.6.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2年 |
4.1.2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证明材料 | 提供2022年、2023年度给相关企业供货清单(加盖受供方单位鲜章)。 提供主要服务的单据证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
4.12 | 其他密封和标记要求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以下方式密封并标记: (1)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 (2)投标文件副本(单独密封) |
5.1.1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 月2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复兴南路235号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日15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复兴南路235号西三楼会议室。 |
5.21 | 开标顺序 | 开标顺序:投标人递交文件的逆顺序。 唱标内容:对投标函中价格等进行唱标。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至2 名。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国铁采购平台(http://#) |
7.4 | 履约保证金 | R不要求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
11 | 其他事项 | |
…… | …… |
本次项目采用国内公开项目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铁 (略) 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1.1.1项目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项目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项目物资名称、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拟投标物资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进行投标。
1.3.2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1本次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1.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项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提供项目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项目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项目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项目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项目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10)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项目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及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参与项目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项目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项目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除非项目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项目现场的,项目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除项目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项目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项目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项目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2如有必要,项目人可以召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的标前会,但项目人应在不晚于标前会召开前2日,将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已购买项目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11.3项目人在标前会后作出的澄清,应遵守本须知关于项目文件澄清和修改的相应要求。
本项目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3.1投标文件偏离项目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3.2投标文件应对项目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项目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项目文件作出响应。
1.13.4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3.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3.6投标文件对项目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偏差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项目文件的全部要求。
1.13.7投标文件存在未明确列为重大偏差的事项或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为细微偏差。可以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 项目文件2.1.1项目采购的物资、投标程序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等均在本项目文件中规定。项目文件包括:
第一章项目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文件
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2.1.2对项目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项目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投标人应及时向项目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项目人对项目文件予以澄清。项目人也可以主动对已发出的项目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项目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给所有已购买项目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澄清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并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项目人应将顺延的投标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购买项目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扫描版邮件)通知项目人,确认已收到。
2.2.4除非项目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项目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项目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项目文件中所有的条款、格式和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应当对项目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内容等相关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如果没有按照项目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格式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项目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2项目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除非项目文件另有规定,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表述为“符合”、“响应”、“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3.1.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
3.1.4投标文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项目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
3.1.5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文件副本或电子文本与正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3.1.6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唯一代表在项目文件中要求签字处进行签字。项目文件中要求盖公章处应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签字和盖章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全部投标文件必须整洁,复印件清晰可辨认。每页有按连续顺序编写便于查找的页码(封面,封底除外,不许隔页)。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必须采用胶订等不可拆卸的装订方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因装订不慎引起的文件丢失或装订方式不符要求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1.8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1.19投标人应对所投每个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3.2.1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商务偏差表;
(9)技术要求响应表;
(10)投标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其他材料。
3.2.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根据编制内容可分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分别进行装订,也可合并装订,且全部页码须按要求连续编写。
3.3.1本项目投标报价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同一包件只允许有一种投标报价,项目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凡未按规定报价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投标报价表为各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各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整体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4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文件提供的“成本分析表”格式逐一填写价格,成本分析表中未列明品目或虽然列明但没有填写价格的品目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品目中。
3.3.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物资实际生产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降低材料等级、简化工艺流程、降低制造标准为代价,任意压低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的,其投标将可能被否决。
3.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固定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7所有投标均应采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项目文件规定货币的投标将被否决。
3.3.8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表中声明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并写明增值税税率。
3.3.9项目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次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项目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5.1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3.5.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可以下列任何一种项目人认可的形式向项目人提交,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1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保函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含支行)出具,并按照项目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且在投标有效期内连续有效。
3.5.2.2汇款
以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及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5.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保证金手续,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包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如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需一包件一汇,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包件号),不接受合并汇款。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3.5.4投标保证金退还
(1)项目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投标,且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3.5.5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项目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材料,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投标人应根据第一章“项目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项目公告为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中要求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许可和认证”(如要求)应附项目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生产能力证明” (如要求)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产品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产品(设施)等证明材料。
(4)“近年财务状况表” (如要求)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如要求)应附项目文件中要求的如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6)“近年完成的供货业绩表” (如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证明” (如要求)应附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及信用查询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及相关网页截图,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允许外购的,上述(1)至(9)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外购方相关情况。
(11) 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承诺书。
3.6.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检察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物资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 (略) 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其相应产品;同一包件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4. 投标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泄露。
4.1.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同时递交。为方便开标拆启,密封包装上应加写如下标记:
(1)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分别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物资名称。
4.1.3如有其他具体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至项目人,递交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4.2.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项目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3项目人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后,应做好登记。
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提交至项目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3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项目人,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应符合项目文件中有关密封、标记和递交的规定,并在密封包装和修改文件封皮上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1项目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
5.1.2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席开标,将视同其认可开标过程。
5.2.1开标由项目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情况;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开标顺序;
(4)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唱标(投标报价表大写金额等);
(6)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7)宣布项目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事宜;
(8)宣布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项目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以及投标人和项目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项目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
6. 评标6.1.1评标由项目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项目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项目、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项目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项目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项目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项目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按照项目文件规定的方法和原则,对投标报价存在的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性错误进行校核和修正。一旦这种算术性校核和修正为投标人所接受,校核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上述校核和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6.3.3对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不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以含增值税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评标价)进行评审;对投标人声明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以不含增值税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评标价)进行评审。
6.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4.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6.4.3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项目文件要求而被否决。
7. 合同授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项目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项目人将按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项目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项目投标活动。
7.4.1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项目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项目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项目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4.2在投标有效期内,项目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或扫描版邮件)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
7.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项目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书面合同签订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且中标人收到后,项目人任意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项目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项目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项目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1项目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项目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项目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项目人无正当理由不确定中标人,或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项目人应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造成中标人损失的,项目人应依法予以赔偿。
授予合同过程中,项目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或需求对交货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供货数量如遇中国 (略) (略) 调整计划,按调整后计划执行。
8. 重新评标、重新项目、不再项目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可以重新评审:
8.1.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没有按照项目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8.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人可重新项目:
8.2.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8.2.4推荐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全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项目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经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8.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项目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采用采购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9. 纪律和监督项目人、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项目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项目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略) 和中国铁 (略) 有关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和规章纪律,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文件、项目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 (略) 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 其他事项自购买项目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项目人发出的函件(项目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项目人反馈信息,否则项目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优先顺序: 有铁路相关业务经验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5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项目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许可认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供应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履约信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 | |||
投标物资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技术规格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 |||
投标报价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项目文件的相关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 |||
生产和检验产品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项目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合同 | 对本次项目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 | …… | |||
条款号 | 详细评审内容 | 价格评审标准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投标价的评定 | 投标价的评定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第3.2.1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的修正: (1)所有价格校核及调整均以“投标报价表”中的不含税单价(即不含增值税单价)为基准,投标人的其他价格均应由不含增值税单价推算和调整; (2)有效投标价评定。对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能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对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不能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投标价作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 (3)开标时的唱标价或校核后的投标价高于项目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如果校核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项目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3.1.2 | 投标文件的否决 | 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重大偏差 | (1)未按项目文件规定对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项目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不符合项目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项目文件规定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项目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 (6)未按项目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 (7)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项目文件技术要求的; (8)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物资需求明细表”不符,且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 (9)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10)出现项目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11)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或未按照项目文件要求编制的; (12)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13)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要求有偏差的; (14)投标人信誉不符合项目文件的规定; (15)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7)投标文件没有对项目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项目文件的偏差超出项目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1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9)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对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响应的; (20)其他实质性要求:/ | |
3.4 | 评标结果 | 否决所有投标 | (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有效最低投标报价超出项目人支付能力的。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项目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项目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或高于项目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项目文件。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项目文件。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项目文件。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
3.评标程序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项目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项目文件的偏差超出项目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第四章合同文件
根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谈判资料以及补充承诺,双方签订合同。确定成交单位后,办公室及时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采购报告)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成交单位应按照采购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未经车站物资采购办公室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车站物资管理办公室有权决定按照成交单位成交后毁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序号 | 花木名称 | 规格(M) | 数量(盆) | 小计 | 备注 |
1 | 多杆幸福树 | 3 | 8 | ||
2 | 龙铁 | 3 | 2 | ||
3 | 散尾葵 | 3 | 8 | ||
4 | 鱼尾葵 | 3 | 2 | ||
5 | 富贵竹笼 | 2 | 8 | ||
6 | 夏威夷 | 2.5 | 6 | ||
7 | 夏威夷 | 2 | 70 | ||
8 | 五辫发财树 | 2.5 | 10 | ||
9 | 苏铁 | 2.5 | 4 | ||
10 | 老人头 | 2.5 | 2 | ||
11 | 鹤望兰 | 2 | 8 | ||
12 | 绿宝 | 1.8 | 70 | ||
13 | 杏叶藤 | 1.8 | 15 | ||
14 | 福禄桐 | 1.8 | 4 | ||
15 | 澳洲杉盆景 | 1.5 | 6 | 景德镇盆 | |
16 | 平安树 | 1.4 | 10 | ||
17 | 龙铁 | 1.5 | 23 | ||
18 | 三株也门铁 | 1.4 | 50 | ||
19 | 三株兰花 | 0.8 | 10 | 配花架 | |
20 | 三株红掌 | 0.8 | 20 | 配花架 | |
21 | 三株鸿运当头 | 0.8 | 15 | ||
22 | 三株虎皮兰 | 1.5 | 25 | ||
23 | 万年青 | 1 | 80 | ||
24 | 万年青 | 0.8 | 70 | ||
25 | 螺纹铁 | 0.8 | 80 | ||
26 | 巴西美人 | 0.6 | 70 | ||
27 | 也门铁 | 1 | 70 | ||
28 | 平安竹 | 0.4 | 50 | 三株合栽 | |
29 | 如意 | 0.3 | 80 | ||
30 | 袖珍椰子 | 0.5 | 50 | ||
31 | 金典 | 0.4 | 60 | ||
32 | 猫眼 | 0.6 | 30 |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
目录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投标报价资料
7.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 商务偏差表
9. 技术要求响应表
10. 投标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 其他材料
注:投标文件目录须按上述顺序编制,不可变更或删除。如无目录对应的内容可在对应的页面填写“无内容”。致:(项目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包件号)项目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项目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条件。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项目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项目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项目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项目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项目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书声明: (略) (县/区)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保证金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类型(勾选) | □制造商 □代理商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许可和认证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认证(许可)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认证(许可)范围 | 备注 |
1 | ||||||
2 | ||||||
…… |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对应的实物照片(图片)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与业绩表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的复印件;
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4.新型物资应按项目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用户报告。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4.新型物资应按项目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5.9.1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投标人名称) | 说明或承诺 |
投标人在年月~年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 (情况说明或承诺未发生)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年月~ 年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发生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情况说明或承诺未发生) |
备注:如有,投标人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无,投标人须在上表中进行承诺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5.9.2“信用中国”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序号 | 花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② | 增值税 税率③ | 含税单价(元) ④=②*(1+③) | 不含税总价(元) ⑤=①*② | 含税总价(元) ⑥=①*④ | 中标后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本包件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仟佰 点击查看详情》》 万仟佰 点击查看详情》》 元角分(小写)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包件号: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制造商 |
一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中须列出主要配件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指定交货地点单价 |
备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投标品种3个及以上的应提供不少于3个品种的成本分析。
3.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7.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包括安全防护),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序号 | 项目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项目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9. 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规格书 条款号 | 项目文件要求 | 投标(物资)对应特征 描述 | 响应程度(正偏差、满足、负偏差或具体数值表述) |
注:须对技术规格书要求逐条响应。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10. 投标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1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2技术性能指标的技术支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原始或对外展示产品样本、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或使用说明书、网站网页清晰截图等。
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2. 其他材料
我公司就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在质量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严格按项目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我方所销售的产品是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我方保证是所供产品的合法持有者,如买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的诉讼,我方将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4.如果我方未履行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我方承诺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若我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按下述方式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1)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质量问题的物资,我方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负责赔偿。
5.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本承诺书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为共同创造 (略) 场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项目人、项目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项目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项目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项目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1.我公司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我公司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检察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3.我公司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我公司拟供物资未被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5.我公司提供的资质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真实有效;
6.我公司不存在因中国 (略) 或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我公司与同一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致:(项目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投标价。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项目人签订合同;(2)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项目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技术规格书1、技术质量要求
1.1.总体质量要求
1.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 具体标准
1.2.1提供的绿植必须造型美观,冠形圆满、植密叶茂、叶面丰满,色泽鲜艳,健康,无病虫,无异味。
1.2.2根据植物品种和习性适量浇水,保持绿植生长正常、叶面清洁无灰尘;泥土花盆无异物,保持花盆外观洁净,保持现场清洁;定期对植物除尘、修剪,保持花卉具有良好观赏性。
1.2.3 1米及以上绿植使用高80cm-100cm高釉面陶瓷盆;1米以下外观裸露在外围的绿植使用釉面陶瓷盆,盆景使用景德镇陶瓷盆。花盆颜色、款式根据现场环境需求配置,要求简洁、大方、美观。
1.2.4 养护时间:春秋季每周1-2次,夏季2-3次,冬季每周1次
1.2.5 在候车区域养护花卉时,自备提醒标识、做好防护。
2、供应商职责
2.1供应商应完全了解对本采购文件包括的所有法律规定,并完全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
2.2.供应商应遵循中国相关法规、相应的标准、规定,并切实地执行相应的规定。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3.1.摆放和养护绿植花卉,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
3.2.根据需求摆放,免费提供设计方案,正常达到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摆放到位。
3.3 除正常换花外,遇到节庆、会议,临时有增减、减少植物时,1小时响应,2小时摆放到位
3.4.承担植物的自然损耗和公共场所5%的非自然损耗,根据不同季节和租方需求及时更换花卉绿植。
注:1为“技术参数”为技术指标,2.3为商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