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1套库房楼宇安全管理装置(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 吉林 招标公告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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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T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1套库房楼宇安全管理装置(长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 (略) 长春卷烟厂1套库房楼宇安全管理装置(长春)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门禁一体机、信息采集仪、电子锁、网络摄像机、双路服务器、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等系统软硬件的购置及安装,以及配套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机柜、综合布线、光模块、光纤跳线、网线等相关辅材,主要组成装置和元器件采购、运输及交货、集成、试验与测试、安装、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配合、系统联调、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详见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供货安装期:**日到**日(招标人有权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调整交货及安装期)。

2.4交货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长春卷烟厂。

2.5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提供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 (略) 代缴的,须提供投 (略) 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一个PDF: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检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承诺书”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方可参与本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3时30分,递交 (略)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 (略)

执行机构:中天宇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于红丹

电话:043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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