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医疗保障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3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单次租车最高限价为:
1.单次用车不超过半天的,不得超过300元。
2. (略) 内,所有车型650元/天。
3. (略) 内,轿车650元/天,商务车800元/天。
4. (略) 外,根据实际情况议定。
以上单次租车费均包含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驾驶员工资、洗车费、停车费、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
采购需求:为了提高公务出行的效率和便捷性,根据2024年工作出行安排,结合2023年全年实际出行租车情况。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完成(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待一个服务年限结束后,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车辆包车(租赁)服务企业须提供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关于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及劳务派遣许可或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303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9:30
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303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日 9:30
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社会信用统一证书有效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古东关街道东关路77号
联系人:高书涵
联系电话:0818-*
(略) 医疗保障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