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4日拟对西格迈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75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控智能悬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69号 | (略) 新建年产75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控智能悬架项目 | (略)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 (略) | 企业为了完善生 (略) 场竞争力,新购置了2个相邻地块实施本项目(分别为Y3-B-05-2地块和Y3-B-05-3地块),地块坐落分别为三门县浦坝港镇海天大道25号和三门县浦坝港镇海天大道27号,项目实施后将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厂区,本项目购置厂区现有已建厂房建成时间较早,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过相关环保手续。本项目新建厂区与企业现有厂区不相邻,独立运行。本项目厂房建成后,公司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打造六条专供新能源汽车的电控智能悬架生产线。购置自动化组装、测试、打包+AGV小车入库生产线二条,自动化焊接机械人若干,智能机加单元、电磁阀组装产线等,高智能化自动化的产线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5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控悬架的能力,每年将新增销售收入7亿元,新增利税10500万元。本项目已经在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 (1)压延、硫化废气经集气罩+三面硬质围挡收集后一并经水喷淋+除雾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2)淬火、回火、去氢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3)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废水: 本项目外供蒸汽的冷凝水回收补给间接冷却水和生产用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部分,其他生产废水定期更换经“调节、隔油、混凝沉淀、二沉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纳管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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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