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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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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
二、采购单名称:综保区码头废旧物资回收项目
三、竞价开始时间:** 10:00
四、竞价截止时间:** 10:3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舟山港综 (略)
七、采购执行人:李晓波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
1 | 废钢 | 5 | 吨 | 称重 | ** | 舟山港综 (略) | 是 | 是 | 具体数量以处理后过磅数量为准 |
2 | 废钢丝绳 | 5 | 吨 | 称重 | ** | 舟山港综 (略) | 是 | 是 | 具体数量以处理后过磅数量为准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合同签订后处理废旧物资前先打3万元押金,交易结束后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包含废旧物资处理的一切附加费用,包含车辆运输费,人工处理费,机械租赁费等),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废钢,废钢丝绳,再生金属处理资质。3、本次处理数量以实际处理过磅数量为准,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向处理方出具处理物资的单项报价单。4.处理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竟价单位可根据此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5.中标单位处理完废旧物资后需对废旧物资处理场地进行清理整洁,具体清洁标准由处理方决定。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