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 - 防城港 招标公告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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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 (略) 水利局管理的二层工作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 (略)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四)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配合中央、 (略) 水利投资项目稽察。

(五) (略) 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七级1人、管理岗九级1人、工勤人员普工1人)。属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40.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4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44万元,增长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4万元, (略) 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略) 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略) 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事业收入0.0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经营收入0.0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其他收入0.00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10、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2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40.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4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44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2、卫生健康支出(类)0.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3、农林水支出(类)36.4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4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44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9.0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08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31.3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36万元,同比增长100%。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7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0.4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0.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0.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3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三)农林水支出(类)36.4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6.4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1.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08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7万元,增长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津贴补贴0.22万元、绩效工资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1.3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办公费0.05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2022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内合理控制支出;二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开展的业务活动减少,各机构检查(进度、质量、安全等)与之同步减少,因此接待次数人数减少,经费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及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及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及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及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因此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6月新独立分户的二级预算单位,往年部门决 (略) 水利局合并编制,因此无上年决算数据对比。2022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内合理控制支出;二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开展的业务活动减少,各机构检查(进度、质量、安全等)与之同步减少,因此接待次数人数减少,经费支出也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 (略) 水利局管理的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日,本单位自用固定资产5.4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 其中:在用资产5.4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资产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待处置资产(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自用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其中:在用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闲置资产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待处置资产(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其中,房屋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5.1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5.76%(其中,车辆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专用设备0.1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77%(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 %;图书档案0.00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0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47% 。

2、 (略) 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截至**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无被评为二等(包括二等)以下项目,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均已按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略) 财政局列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要求,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5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我单位 (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属于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有1个,共涉及预算金额2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具体如下:

(1) (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专项工作项目

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分,评价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 (略) 本级资金,执行数为2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 (略) 财政局印发的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资金拨付材料完善,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完整、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完成当年正 (略) 级报监水利项目的抽样检查工作,抽样检查率达100%。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共分为6项,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果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为质量检测抽查数量≥5个,质量检测抽查中发现问题出具整改意见≥1份;质量指标为检查/检测单位发现问题整改率不低于100%,抽样检测报告出具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时效指标为抽样检测报告时间早于当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为抽样检测经费支出不超当年部门预算批复;效果指标为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减少质量事故发生,重大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及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次数为0次;满意度指标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对项目检测及其效果的满意程度不低于90%。截至2022年12月底,6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总体自我评价:项目通过招标选定了抽样检测单位,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按照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完成当年抽样检测工作,市本级报监项目检查率达100%,抽样检测单位按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均满足要求,圆满完成年初制定各项绩效指标。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绩效指标皆圆满完成,项目进行过程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略) 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略) 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略) 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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