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联东中学关于公开遴选初中部学生食堂招标代理的需求公告

海南 招标公告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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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饮〔2015〕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0〕467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府办〔2020〕5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头苑中心幼儿园等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复函》(文财资函〔2024〕2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 (略) 联东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含小卖部)委托经营管理》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略) 联东中学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联东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含小卖部)委托经营管理

2.项目概况: (略) 联东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现有学生1228人,教职工85人。学校初中部食堂位于校园内,面积共有1500平方米,可容纳约1500人同时就餐。

3.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1日- 2027年8月31日)

4.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满足国家规定招投标相关规范。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 (略) 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四、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3. (略) 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4.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选取模式

依据报名参与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代理费报价及信用等因素,择优选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比,并提交我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下达中选通知书。

六、招标代理费用

(略) 联东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含小卖部)委托经营管理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进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止(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2.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携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取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相关资质材料及报 (略) 联东中学教学楼一楼体卫室报名。

3.联系人:陈胜显 联系电话:*

(略) 联东中学

2024年8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取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略) 联东中学食堂(含小卖部)委托经营管理

报名单位


企业性质


企业资质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打钩)

2、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3、 (略) 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4、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材料


7、财务审计报告


8、报价函


9?、其他资料


备注


附件

(略) 联东中学初中部学生食堂(含小卖部)委托管理方案

为了提高学生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需求,根据《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府办〔2020〕5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饮〔2015〕4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将联东中学食堂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管理。

一、拟委托经营资产情况

(略) 联东中学现有初中部学生1228人,教职工人数85。学校初中部食堂位于校园内,面积共有1500平方米,可容纳约1500人同时就餐。

二、业务需求

为了促进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及专业性及安全性,改善师生的就餐条件,提高用餐质量,保证师生饮食安全、身体健康,经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略) 联东中学食堂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管理。

三、委托管理资质要求

1.食堂委托管理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食堂委托管理企业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3.食堂采取委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均由托管者按照琼食药监餐饮〔2015〕46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托管者不得以本食堂的经营权与外界有任何债权债务,一但发生,则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经营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四、委托管理措施

(一)学校按现已有的食堂餐饮场地、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提供给托管者使用,学校不收取托管承包金。

(二)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全部开售,实行必须刷

卡消费,不收取现金。

(三)托管者必须根据校方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托管者应严格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工资、五保一金等。

(五)托管者必须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做到适合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用餐。

(六)本食堂属零利润托管,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得高于文昌其它学校同种饭菜价格,饭菜价格需报学校管理部门审批。

(七)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大宗食材供货商须经招标确定),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八)为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卫生安全,托管者必须按照食品药监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天食材的取样保存,以备监督检查。

(九)校方每季度将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财务收支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托管者要设立食堂管理专项账本,须凭正式发票开支,每年底进行结算一次,所产生的利润要按财务规定上缴财政国库部门。

(十)托管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用自理。

(十一)协议期满后,若*方需要继续托管时,如托管期内无重大过失,服务管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托管者。

(十二)校方配备的设备由校方登记造册后交给托管者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的设备完好交回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十三)校方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托管者要接受监督管理,如存在价格、质量、安全等问题,将限期整改或解约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当地有管 (略) 裁决。

五、委托管理方式和期限

该委托管理 (略) 代理的方式进行公开竞标,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报名参加竞争托管者在报名时需缴交2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未竞得者则全额退还。竞得者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联东中学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合同书

(略) 政府印制的《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内容制定《学校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七、其他事项

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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