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丹棱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根据《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委办发〔2023〕6号),我县决定公开遴选新一届党政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拟公开遴选法律顾问10名(其中定向4名)。
二、服务范围
(一)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工作;
(三)参与洽谈重大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
(四)参与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县等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课题的调研、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工作;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开展法治宣讲、法治讲座等活动;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聘期三年。
四、报名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履行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24时止。
(二)报名资料
1.《丹棱县党政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
3.简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理论研究、专业能力、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等情况,字数不限)。
(三)报送要求
1.所有报名资料需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并统一命名为“XXX丹棱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资料”,“XXX”为报名人员姓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丹棱县党政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红底证件照片、双面打印),附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原件不报、备查),将资料纸质文档(1份)及电子文档于**日前报送至丹棱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文档邮寄地址: (略) 丹棱县齐乐镇北街88号,丹棱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收,邮编:*,电子文档同时发送邮箱:*@*q.com。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人员自愿提交报名资料。
(二)县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择优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担任法律顾问资格。
(三)县司法局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对法律顾问候选人员的意见。
(四)县司法局公示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将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六)县委、县政府同意聘任的,颁发聘书,聘期3年。
(七)县司法局与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密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聘任期限、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
(二)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公告由丹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文菲;联系电话:*。
附件:丹棱县党政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